申报解读(更新中)
2023-11-21
1、2023年省级本科质量工程申报,不包括研究生项目。
2、2023年校级本科质量工程申报已于今年上半年完成,本次申报为2023年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不接受校级项目申报)。
3、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类项目原则上建设周期均为两年,以立项时间为准(申报时可以填写:2023.12--2025.12),申报指南中有明确要求建设周期的项目除外。
4、申报项目名称填写请严格遵照形式审查规范(附件7)。
5、申报人根据申报书要求签字,请上传带电子签名的word版,各单位审核所需提交材料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6、省级申报项目如有校级同类项目(限本科),原则上从校级同类项目中遴选推荐。
如有2021、2022、2023年校级在研项目,可以申报省级同类项目。
7、杜绝重复申报,其中课程认定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
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
在研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成果奖除外)。
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近2年有延期或撤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除外)。
请参阅附件:2022和2023年检查验收结果(延期+撤项)汇总表
部分项目申报注意:
课程认定类(项目名称:课程名称,如:微生物学、电磁学)
1、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等五类课程参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要求实施
2、提交材料:申报书及签名(word版);附件材料(PDF版,按附件材料清单顺序编号,合并成1个PDF文档或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上传,大小不能超过10M)
3、学院推荐课程认定类项目需提交:政审意见、学术性评价意见院级签章版
4、已获国家级课程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批省级课程类建设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类认定类型课程,已获推荐且未获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可直接认定省级一流课程(本次不用申报,后期会统一下文)
5、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全部课程认定类)
教材建设类(项目名称:课程名称,如:微生物学、电磁学)
1、规划教材(认定)提交:推荐表(word版);教材封面、出版号首页扫描图片
2、教材建设提交:申报书及签名(word版);出版单位意见盖章扫描页
3、学院推荐教材建设项目需提交:教学委员会意见栏、推荐单位意见栏(包括意识形态审查意见)院级签章版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命名,如:计算机专业学生系统能力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1、近2年教研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方可申报
2、提交材料:申报书及签名(word版)
3、验收标准:完成项目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带有项目编号的相关教研论文,其中重大项目至少1篇二类或3篇三类,重点项目至少1篇二类或2篇三类,一般项目至少1篇三类。
师资队伍建设类
1、教学创新团队(项目名称:课程名称/专业名称+教学创新团队,如:大学语文教学创新团队、会计学专业教学创新团队)提交:申报书及签名(word版)
2、教学名师、教坛新秀(项目名称:教师姓名,如:李晓光):参评教师须同时符合所有条件及要求;提交推荐表及签名(word版)
3、学院推荐名师、新秀候选人需提交:对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意见栏、推荐单位意见栏院级签章版;推荐表内所填写内容相关佐证材料,合并整理成1个PDF文档,大小不能超过10M
4、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4-1、4-3、4-4),每个学院、直属系和本科生院各类别各限申报1项
校企合作时间教育基地(项目名称:学校名称+企业名称+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如:安徽建筑大学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实践教育基地)
提交材料:申报书及签名(word版);联合申报单位意见签章页
专业建设类
1、提交材料:申报书及签名(word版)
2、建设期内需完成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三类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三类及以上)、省级规划教材、省级一流课程等成果(至少完成以上4项中的2项)。
教学成果奖(项目名称:以成果命名。如:以**为抓手,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提交材料:
1、申请书及全部完成人签名(word版)
2、校外主要完成单位情况盖章页(如有)
3、申请书附件材料1份(加封面PDF版),包括成果总结报告、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例如相关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教材出版信息、其他支撑材料等)
4、提交材料时请预填主要完成单位情况、推荐单位意见两栏内容
4、每校申报的特等奖不超过一项;获上一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高校及已完成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高校,可相应增加本年度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限额(不在限额表里,看各校情况后增加)
2、2023年校级本科质量工程申报已于今年上半年完成,本次申报为2023年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不接受校级项目申报)。
3、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类项目原则上建设周期均为两年,以立项时间为准(申报时可以填写:2023.12--2025.12),申报指南中有明确要求建设周期的项目除外。
4、申报项目名称填写请严格遵照形式审查规范(附件7)。
5、申报人根据申报书要求签字,请上传带电子签名的word版,各单位审核所需提交材料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6、省级申报项目如有校级同类项目(限本科),原则上从校级同类项目中遴选推荐。
如有2021、2022、2023年校级在研项目,可以申报省级同类项目。
7、杜绝重复申报,其中课程认定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
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
在研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成果奖除外)。
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近2年有延期或撤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除外)。
请参阅附件:2022和2023年检查验收结果(延期+撤项)汇总表
部分项目申报注意:
课程认定类(项目名称:课程名称,如:微生物学、电磁学)
1、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等五类课程参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要求实施
2、提交材料:申报书及签名(word版);附件材料(PDF版,按附件材料清单顺序编号,合并成1个PDF文档或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上传,大小不能超过10M)
3、学院推荐课程认定类项目需提交:政审意见、学术性评价意见院级签章版
4、已获国家级课程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批省级课程类建设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类认定类型课程,已获推荐且未获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可直接认定省级一流课程(本次不用申报,后期会统一下文)
5、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全部课程认定类)
教材建设类(项目名称:课程名称,如:微生物学、电磁学)
1、规划教材(认定)提交:推荐表(word版);教材封面、出版号首页扫描图片
2、教材建设提交:申报书及签名(word版);出版单位意见盖章扫描页
3、学院推荐教材建设项目需提交:教学委员会意见栏、推荐单位意见栏(包括意识形态审查意见)院级签章版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命名,如:计算机专业学生系统能力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1、近2年教研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方可申报
2、提交材料:申报书及签名(word版)
3、验收标准:完成项目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带有项目编号的相关教研论文,其中重大项目至少1篇二类或3篇三类,重点项目至少1篇二类或2篇三类,一般项目至少1篇三类。
师资队伍建设类
1、教学创新团队(项目名称:课程名称/专业名称+教学创新团队,如:大学语文教学创新团队、会计学专业教学创新团队)提交:申报书及签名(word版)
2、教学名师、教坛新秀(项目名称:教师姓名,如:李晓光):参评教师须同时符合所有条件及要求;提交推荐表及签名(word版)
3、学院推荐名师、新秀候选人需提交:对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意见栏、推荐单位意见栏院级签章版;推荐表内所填写内容相关佐证材料,合并整理成1个PDF文档,大小不能超过10M
4、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4-1、4-3、4-4),每个学院、直属系和本科生院各类别各限申报1项
校企合作时间教育基地(项目名称:学校名称+企业名称+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如:安徽建筑大学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实践教育基地)
提交材料:申报书及签名(word版);联合申报单位意见签章页
专业建设类
1、提交材料:申报书及签名(word版)
2、建设期内需完成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三类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三类及以上)、省级规划教材、省级一流课程等成果(至少完成以上4项中的2项)。
教学成果奖(项目名称:以成果命名。如:以**为抓手,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提交材料:
1、申请书及全部完成人签名(word版)
2、校外主要完成单位情况盖章页(如有)
3、申请书附件材料1份(加封面PDF版),包括成果总结报告、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例如相关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教材出版信息、其他支撑材料等)
4、提交材料时请预填主要完成单位情况、推荐单位意见两栏内容
4、每校申报的特等奖不超过一项;获上一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高校及已完成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高校,可相应增加本年度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限额(不在限额表里,看各校情况后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