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通知

2023-10-25
各教学单位:

2023年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通知和有关材料转发给大家,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尽快组织本科项目申报、推荐。
1、请申报人仔细阅读申报指南中的各项内容,特别要认真阅读拟申报项目类别的申报条件(附件1)、申报要求及说明(附录)。
申报书模板比较多,请务必选择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对应申报书模板填写。
项目名称请参照“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附件7)填写,如有对应校级立项项目,请在提交时填写校级项目编号(限本科项目)。
2、课程认定类项目(跟以往课程建设类项目不同)请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相关认定范围和申报条件的课程进行申报。
3、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4-1、4-3、4-4),每个学院、直属系和本科生院各类别各限申报1项。
4、省级申报项目如有校级同类项目(限本科),原则上从校级同类项目中遴选推荐,请各学院审核推荐时按照申报要求及说明(附录)严格把关。
5、请至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首页(教务处主页有入口链接)近期工作信息栏下载相关材料及申报书模板,教师登录后可提交申报材料。(注:首次申报时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备用于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申报解读及相关信息将在系统首页及时更新,请密切关注。
6、申报人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11月5日
学院推荐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9日
请各学院按时完成本单位申报项目的系统审核推荐工作(每个学院设一个院系管理员账号,默认为负责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学秘书),按照项目类别分别排序,并将学院推荐汇总表盖章扫描件上传系统(院系管理员批次页面)。
感谢各位老师的支持和配合!

教务处
2023年10月25日

相关申报要求(参见附录):
(1)省级申报项目如有校级同类项目(限本科),原则上从校级同类项目中遴选推荐。
(2)杜绝重复申报,其中课程认定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
(3)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
(4)在研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5)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近2年有延期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