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通知
2023-11-29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我校现启动一流本科课程校内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组织申报,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和《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后续安排将会在收到推荐指标等信息后另行通知。
2023.12.10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https://pms.cmet.ustc.edu.cn/)
2023.12.13 各学院提交一流课程申报排序汇总表(Excel版及盖章扫描版)
注意:
1、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各类课程具体要求请参阅《通知》及《申报说明》。
2、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3、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4、本次所提交申报表用于校内评审,不是最终版,暂不要求提交所有附件材料(可以先自行准备)。
5、因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基本要求有所变化,已提交过校内预申报材料的一流课程请按照最新申报要求重新提交申报表。
6、有关通知文件及汇总表、申报书模板请至质量工程管理系统网站下载:https://pms.cmet.ustc.edu.cn/
教务处
2023.11.29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我校现启动一流本科课程校内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组织申报,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和《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后续安排将会在收到推荐指标等信息后另行通知。
2023.12.10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https://pms.cmet.ustc.edu.cn/)
2023.12.13 各学院提交一流课程申报排序汇总表(Excel版及盖章扫描版)
注意:
1、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各类课程具体要求请参阅《通知》及《申报说明》。
2、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3、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4、本次所提交申报表用于校内评审,不是最终版,暂不要求提交所有附件材料(可以先自行准备)。
5、因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基本要求有所变化,已提交过校内预申报材料的一流课程请按照最新申报要求重新提交申报表。
6、有关通知文件及汇总表、申报书模板请至质量工程管理系统网站下载:https://pms.cmet.ustc.edu.cn/
教务处
2023.11.29